第30章 — 米蘭主教奧克森提烏斯繼任者之爭。省長安波羅修前往平息騷亂,經眾人一致同意並獲皇帝瓦倫提尼安批准,被選為該教會主教。
第三十章 — 米蘭主教奧克森提烏斯繼任者之爭。省長安波羅修前往平息騷亂,經眾人一致同意並獲皇帝瓦倫提尼安批准,被選為該教會主教。
大約在同一時間[1],米蘭發生了另一件值得記載的事件。奧克森提烏斯(由亞流主義者按立為該教會主教)去世後,民眾再次因繼任者的選舉而騷動不安;因為有些人提議此人,另一些人則偏愛彼人,城中充滿了爭執與喧囂。在這種情況下,省長安波羅修[2](他也是執政官級別的官員)擔心民眾的激動情緒會引發災難,便跑進教會以平息騷亂。當他抵達那裡,民眾安靜下來後,他以一番冗長而恰當的演講,藉著他們認為正確的動機,抑制了群眾非理性的狂怒。所有在場的人突然一致同意,高喊「安波羅修配得上主教職位」,並要求按立他:「因為唯有如此,」他們聲稱,「教會的和平才能得到保障,所有人才能在同一信心和判斷中重新合一。」鑑於民眾如此一致的意見在當時在場的主教們看來是出於神的安排,他們立刻按手在安波羅修身上;並為他施洗——因為他當時只是一名慕道友——他們正準備授予他主教職位。然而,儘管安波羅修欣然接受洗禮,他卻極力拒絕被按立。於是主教們將此事呈報給皇帝瓦倫提尼安。這位君主將民眾的普遍同意視為神的工作,便派人告知主教們,要按立他以遵行神的旨意;聲明「他的選擇是出於神的聲音,而非人的投票。」因此安波羅修被按立了;米蘭的居民們,原本分裂的,再次恢復了合一。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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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達馬蘇斯和安波羅修(前者在羅馬,後者在米蘭)就任事件的同步性,取決於魯菲努斯。參見《教會史》II. 11。本章事件更恰當地發生在蘇格拉底所達到的時間,即公元374年(參見第二十九章,腳註1)。因此,比前一章的事件晚七年是正確的。 [2] 羅馬人,生於公元333年,以本章所述方式轉向教會和文學追求。參見索佐門《教會史》VI. 24;提奧多雷特《教會史》IV. 6;魯菲努斯《教會史》II. 11。